常银焕律师,济南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注册海外公司法律事务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册 香港 地区的海外公司。拟注册公司的备选名称为:1、 中文:
2、 中文:
3、 中文:
该公司注册资金为港币 万元;
股东为:1、 身份证号码: 拥有公司 % 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2、 身份证号码: 拥有公司 % 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董事为:1、 身份证号码: ,
联系地址为:
2、 身份证号码: ,
联系地址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免费为甲方提供注册地公司名称预查服务。自乙方收到甲方签署的全部相关文件且收到相应费用起 十五个 工作日之内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册服务。
三、注册及代理费为港币 元,实际开支费港币 元。上述费用包括注册地政府实收费用、文书制作费用、原子印章及钢印费、邮寄费用,以及注册后第一年的注册地址、注册秘书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超过壹万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缴纳千分之一的厘印税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费用如用人民币支付,则按照港币:人民币=1:1.08确定汇率,即甲方共需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四、乙方应按期为甲方办完注册公司业务,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相应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所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缴纳的费用还需缴纳。
六、本委托代理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八条款 纠纷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提出诉讼。
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第九条款 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附件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