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域名被抢注,而你认为该域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拿回域名:一是购买,二是通过域名争议解决,三是通过诉讼。如果通过购买,对方很可能开出天价,让商标权人难以接受,而诉讼却相当耗时耗钱。因此,很多商标权人都倾向通过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拿回域名。
常银焕律师,济南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办理: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人品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获得委托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一、域名注册费用
域名的注册费用根据不同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不同的价格;而不同的域名类型又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二、域名运行管理费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对注册域名收取年度运行管理费用。
平常所说的续费也就是针对运行管理费而言的。每年域名续费截止日同申请日。对于续费截止日未完成续费的域名,将暂停服务。暂停服务15日仍未完成续费的域名,将予以注销。
三、域名转移费、转入/出费
域名转移即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办理域名转移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一般会作出免费转移的承诺,而只规定续交一年的注册费用,且该费用标准与域名注册相同。
域名转入是指在不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前提下,变更空间服务提供商,即变更空间服务提供商的解析服务器名称。此种情况下,域名费用仍需交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那里,而网站的费用才交至空间服务提供商处。
进行域名转出的,还会涉及到转出费。
有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会提供免费的转入/出服务。
四、域名解析费、域名解析变更费
域名解析,是指域名与IP地址之间的相互转换工作。这需要有专门的域名解析服务器来完成,且整个过程是自动进行的。
域名解析变更则与域名转入有关,因为域名转入的实质是将域名的解析服务器修改为转入后服务机构的域名服务器。
不同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对域名解析和域名解析变更的费用作了不同的规定。如针对域名解析变更费,有的提供了免费服务,有的则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五、域名过户费
域名的过户,是指更改域名信息中的域名所有者(中英文)(Registrant)一项内容,属于所有权的变更。按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规定,进行域名过户会发生费用。因此,需要域名的出让方交纳一定的费用,即过户手续费。其中,手续费是否包括过户后续交的一年域名注册费,视不同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而定。
有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还对其代理商提供了代理价格,但是此代理价格一般只是过户手续费,如果代理商想同时给域名续费,还需按代理价格交纳域名费。
但是,也有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过户服务。因此,在进行域名过户时,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选择的。
(一)投诉人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投诉的依据。
无论是按照《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的规定,还是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适格的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提出投诉的争议域名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二)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形核实是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三)投诉人投诉时应该核实被投诉人是否具有以下构成恶意行为:
1、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4、其他恶意的情形。
(四)裁决的结果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涉及争议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变更。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专家组认定投诉成立的,应当裁决注销已经注册的域名,或者裁决将注册域名转移给投诉人。专家组认定投诉不成立的,应当裁决驳回投诉。
常银焕律师 山东济南知名律师,承办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