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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联合治理互联网盗版行为的函

2017年5月30日  济南商标律师   http://www.qwnoi.com/
关于拟联合治理互联网盗版行为的函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09 生效日期: 2004-02-09 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布文号: 国权办[2004]6号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2003年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针对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作品的行为,提出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要制定有关管理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明确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通过网络服务商的控制环节,有效治理互联网上的盗版行为。为落实该项工作,我局希望尽快成立由贵部与我局组成的工作班子,以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妥否,请函复我局。
二oo四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