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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商标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8年1月18日  济南商标律师   http://www.qwnoi.com/
一、签署商标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二、如何签署商标申请使用合同?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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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济南商标律师
律师:常银焕[济南]
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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